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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報訊(記者 張雷)昨天,治理黑車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集中清理涉嫌非法運營滯留機動車的通告》,從即日起將對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查扣的116輛涉嫌違法車輛進行為期十天的公示。
  公示期間,司機可到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接受處理,併在處理後取回車輛。如果到期不來接受處理,將對違法車輛予以解體處理。
  記者瞭解到,此次集中清理行動,根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發佈的《關於依法查處各類非法營運行為的通告》進行。
  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查扣的這些車輛,均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交通部門核發的營運許可證件,並擅自從事出租汽車、小公共汽車、旅游汽車、省際長途客車等客運經營活動和貨運經營活動以及危險化學品的非經營性活動。
  通告顯示,司機可在發佈之日起10日內,到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接受處理並取回車輛,到期未接受處理的,將對違法車輛予以解體處理。
  在通告所附的《2013公示銷毀執法暫扣車輛明細表》中記者看到,此次暫扣的涉嫌違法車輛共計116輛。車輛大部分為北京牌照,一些沒有牌照的車輛,明細表中也詳細羅列了車輛的型號以及發動機號、車架號。
  “對涉嫌非法運營車輛的集中清理,是為維護首都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治理黑車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
  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地址為:北京市西城區北禮士路22號,《違法車輛信息一覽表》可在首都之窗網站和千龍網查詢。  (原標題:被扣“黑車” 十天后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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