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碰上急救病人,醫院全力去搶救,可是命救回了,醫療費卻找不到人來承擔……曾經,這個令每家醫院都頭疼的事情,如今有了“答案”——“應急救助基金”來“買單”。
  昨天,記者從省衛生計生委獲悉,日前,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人社廳、省民政廳五部門聯合制定了《河南省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實施辦法》(下稱《辦法》),並下發全省各地相關部門,要求《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記者李曉敏實習生陳志翼文記者李康攝影
  救助對象“三無”病人、五保戶或貧困病人
  事實上,對於危重病人的急救費用問題,早在去年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就曾下發《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意見提出,中國將在省市兩級分級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
  根據《指導意見》,今年年初,我省也出台了《河南省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
  “此次《辦法》就是結合《指導意見》和《暫行辦法》的內容,
  最後制定的。”省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稱。
  那麼,哪些人可以享受此基金的救助?
  對此,《辦法》給出了明確劃分:在全省行政區域內發生急危重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
  當然,《辦法》也特意提到: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可結合實際情況,明確具體的基金救助和支付範圍。
  支付範圍這是救急的費用,慢病不適用
  哪些病可以享受基金的救助?“主要突出一個‘急’字。”省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稱。
  對於這些“急救費用”,《辦法》規定,先由責任人、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基本醫保和商業醫保等各類保險、公共衛生經費,以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醫療救助基金、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專項資金、醫療救助基金和紅十字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規定支付。無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費用支付有缺口的,由基金給予補助。
  我省要求,實施疾病應急救助的醫療機構在門診、急診(包括120急救轉運等)發現急危重症患者需要急救的,按首診負責制原則開通綠色通道對患者進行急救。
  身份認定公安機關、民政部門等協助核查
  對此,市民蔡先生的疑問是,會不會有人鑽空子,得了急病治好後,故意裝作無主病人?
  “所以這就需要多部門配合,協助核查。”省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說。
  此外,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負責審核病人是否為新農合參合人員;民政部門負責審核病人是否為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是否有負擔能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審核病人是否參加城鎮醫保、工傷保險或生育保險。
  《辦法》規定,經查實身份、有負擔能力但拒絕付費的病人,基金不予支付。
  “從法律上講,如果家屬故意遺棄,或可構成遺棄罪。”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徐蘇律師介紹,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明確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兩種人的身份認定
  對戶籍身份有異議的患者
  醫療機構應聯繫醫療機構所在地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協助核查
  所在地公安機關應於10個工作日內做出患者身份書面核查說明
  對於低收入患者
  醫療機構應要求其提供由縣級民政部門認定並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證明
  救助兩種人
  一是無法查明患者身份的急救病人。即“三無”病人,指無身份證明(姓名和居住地),無責任承擔機構(或人員),無搶救治療經費的病人。
  二是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低收入家庭成員等因突發事件和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符合急危重症搶救標準的病人。
  支付兩種費
  1.無法查明身份且無力繳費患者所發生的急救費用。
  2.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費用。
  註:基金不得用於支付病情平穩但長期住院治療產生的費用。
  曾經無主病人被拋公路邊,活活凍死
  救助無主病人,在全國也一直是一個焦點問題,本地也曾發生過“醫院拋棄病人,導致病人被凍死”的極端案例。
  2003年11月2日夜,新鄭市一家醫院收治一名因車禍受重傷的男子,因無法落實其真實身份,且本身無力支付
  醫療費用,該院時任院長等人多次預謀,將該男子拉至臨近長葛市一鄉間公路邊,在聯繫長葛市120急救電話未果的情況下,將無主病人拋棄,致使其於11月19日7時許被活活凍死。後來,涉案多人被追究刑責。
  現實 老人被救回後,成住院最久病人
  “扔病人”的事情,雖然已經不再“重現”。但“無錢可賺,還要賠本”,仍是很多醫院的現實煩惱。
  在鄭大二附院內,58歲的田利民是一個“名人”,幾乎每個醫護人員都認識他。截至目前,他已住院半年,是該院住院最久的一個病人。
  昨天下午,在該院神經內科二區,記者一齣樓梯口,便發現樓梯間擺著一張病床,床上的老人,面容枯槁,眼睛盯著門外,似乎在等著什麼……
  這位老人就是田利民,是鄭州一名環衛工人,今年5月13日凌晨4時許,準備出門時突然暈倒,被急救車拉到鄭大二附院。經搶救,老人轉危為安,但他的女兒田宏梅,卻逐漸失去了聯繫。(本報8月28日曾報道)。
  由於腦出血留下的後遺症,老人行動不便,只能被人攙著走。老人的吃喝拉撒,都由醫院請的護工專門照顧。
  煩惱 每周都有無主病人,醫院無奈自己買單
  對於《辦法》的出台,高興的不只是患者,還有各醫院的急診科。
  “實行後,我們的負擔就會小一些了。”解放軍153中心醫院急診科主任張宏說,每周,他們都會碰到無主病人,都是醫院自己“買單”。
  “每月墊付6000元左右。”鄭州大學附屬鄭州中心醫院急診科主任王寶玉說。
  對於“無主病人”,近幾年,記者也經常接到類似的線索:“我們這裡,有一個病人,治好了,找不到家人,幫我們找找家人吧。”
  盼望 辦法已經出台了,希望細則也儘快“順產”
  不過,對於《辦法》的出台興奮之餘,醫生們也表示了憂慮,“省里已出台《辦法》,各市的細則又何時出台呢?”張宏
  說,除了期盼各市細則“順產”外,他還期望《辦法》真正實施後,對於無主病人、貧困病人等的認定能少些繁瑣手續。
(原標題:“三無”病人治療,政府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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