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溫如軍)昨天下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稱,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涉嫌受賄犯罪一案,最高檢偵查終結後,已由河北省廊坊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同時,最高檢還公佈稱,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涉嫌玩忽職守案由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
  同一天,兩名省部級高官被提起公訴,反腐歷史上並不常見。
  檢察機關起訴
  被告人劉鐵男利用其擔任國家計委產業發展司司長、國家發改委工業司司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起訴
  被告人童名謙在任職期間,嚴重不負責任,致使衡陽市選舉湖南省人大代表發生嚴重賄選,依法應當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盤點落馬省部級11人進入司法程序
  《法制晚報》記者註意到,早在去年8月8日,劉鐵男已經被移送至司法機關,對其犯罪事實進一步審理。而童名謙進入司法程序的日期是今年1月2日。
  截至目前,十八大以來,被中紀委查處的超30名省部級高官中,至少11名已進入司法程序,除劉鐵男和童名謙,其餘尚未提起公訴。
  這意味著劉、童二人的犯罪事實已查清,接下來,法院將根據其犯罪事實追究刑事責任。
  十八大以來11名省部級被移送司法
  姓名 職務 被調查時間 移送司法時間
  李春城 四川省委原副書記 2012年12月2日 2014年4月29日
  劉鐵男 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 2013年5月12日 2013年8月8日
  國家能源局原局長
  倪發科 安徽省原副省長 2013年6月4日 2013年9月30日
  郭永祥 四川省原文聯主席 2013年6月23日 2014年4月9日
  王素毅 內蒙古原統戰部部長 2013年6月30日 2013年9月4日
  李達球 廣西政協原副主席 2013年7月6日 2013年9月4日
  陳柏槐 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 2013年9月19日 2014年3月7日
  季建業 南京市委原副書記 2013年10月17日 2014年1月30日
  南京市原市長
  廖少華 貴州省委原常委2013年10月28日 2014年5月8日
  遵義市委原書記
  郭有明 湖北省原副省長 2013年11月27日 2014年4月22日
  童名謙 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 2013年12月18日 2014年1月2日
  解讀異地審理為排除關係干擾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長裴顯鼎介紹,由於職務犯罪分子一般都在一定的重要崗位擔任職務,所以在當地具有各種錯綜複雜的關係,有可能會影響案件公正審判。
  為排除干擾,對於曾經擔任一定級別領導幹部的職務犯罪案件,原則上不由其原任職地法院審判。
  背景
  九成省部級異地審判
  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對90%以上的省部級以上領導幹部職務犯罪案件以及關聯案件指定到了被告人任職地以外的省份異地審判。
  異地審判的高官腐敗案件包括:上海市原市委書記陳良宇在天津受審,貴州省原政協主席黃瑤在四川受審,廣東省原政協主席陳紹基在重慶受審,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在河南受審。
  文/記者 溫如軍  (原標題:一天內兩省部級異地公訴 劉鐵男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童名謙涉玩忽職守 十八大以來至少11省部級官員移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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